重庆市档案馆关于对外接待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我馆已于2022年12月5日起有序恢复对外开放。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档利用者可凭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等)来我馆查阅档案。
二、 查档利用者做好自我防护,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有序进馆,在馆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查档利用者应遵守我馆防疫管理要求,在档案查阅场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工作,保持安全间距,不扎堆、不聚集。
四、我馆展厅因改陈施工暂停参观,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我馆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相关服务措施,请予关注重庆档案信息网、重庆市档案馆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相关讯息。
感谢理解与支持!
重庆市档案馆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