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详细内容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06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抽检情况的通报

来源:馆室处 发布时间:2007-12-18 09: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发〔2007〕63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06年度
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抽检情况的通报

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提高我市机关档案工作水平,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机关工作、领导决策和国家建设服务,重庆市档案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1〕108号)和《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对市级部门2006年度档案工作进行抽检的通知》(渝档发〔2007〕12号)要求,对市级部分机关2006年度档案工作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列入2006年度机关档案工作抽检范围的市级机关有126个,其中,对在2004年度、2005年度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的、2006年通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定级或复查的、2007年应进行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的共计97个单位(见附件1)实行免检,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档案工作2007年6月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定级不再检查,市台办、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因办公场所搬迁不能接受年度抽检,实际抽检单位26个。从总体上看,本次抽检的26个单位2006年度档案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健全机制。市级各部门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不少部门将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议事日程,明确了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将档案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给予档案工作财力、物力上的支持;有的单位领导要求做好档案迎检准备,并亲身参与迎检工作,市外办、市编办、市委党史研究室等单位领导在档案迎检工作中认真听取检查组意见,并做出承诺,部署整改。二是档案基础业务工作得到加强,档案收集和整理质量显著提高。有的部门为规范档案工作业务,主动与我局联系,通过电话咨询或要求上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保证了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得以顺利完成;有的部门注重档案平时收集,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整理;有的部门还希望档案工作实行定级管理,如市运管局在档案迎检前就咨询档案工作达标定级有关事宜,检查中又积极就有关问题与检查组交换意见,寻求解决措施,力争档案工作迈向新台阶,更加规范有序;三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目前大多数市级部门都配备了档案管理软件,市人事局购置了网络版的档案管理软件系统,市科委、市物价局等单位实现了机关文书档案的数字化,在利用计算机对档案进行目录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了档案的全文管理,极大地方便了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单位领导档案法制意识不强,对档案工作关心重视不够,没有健全机关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或执行不力;个别单位由于没有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室过于狭小,影响档案的存放及利用;个别单位没有档案员,或者是有档案员而兼职太多而根本无暇顾及档案工作;有的单位档案员业务不熟,又未经过相关业务培训,缺乏工作经验,档案整理质量不符合要求;个别单位较重视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而忽视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其他门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有的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尚未起步,没有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查询利用依靠的还是原始的手工检索方法。
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使机关档案工作上个新台阶。
    三、抽检结果
    本次实际抽检的26个单位中,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残联、市环保局等11个单位因成绩突出被评为2006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优秀单位(见附件2),占实际抽检总数的42.3%;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市第五中级法院等12个单位被评为2006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合格单位(见附件3),占实际抽检总数的46.2%;市物价局、市外办等3个单位被评为2006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基本合格单位(见附件4),占实际抽检总数的11.5%。
    希望市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及档案工作各项业务规范,增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提高档案工作业务素质,确保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档案更好地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附件:1.2006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免检单位名单
          2.2006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3.2006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合格单位名单
          4.2006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基本合格单位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检查  通报                               
重庆市档案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7日印发
                                      (共印140份)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