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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全市档案信息网站建设的通知

来源:信息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7-04-12 13:36: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发〔200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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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全市
档案信息网站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档案局:
    近年来,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快速推进,各区县先后建成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公众信息网站(政府门户网站),重庆档案信息网网站(Jda.cq.gov.cn)也已开通。但从总体上看,发展水平还偏低,特别是区县档案信息网站建设工作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推行政务公开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求。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渝办发[2004]7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05]209号)精神,建设以重庆档案信息网门户网站为枢纽,以各区县档案局(馆)网站为基点的档案信息网站群已成为当前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市档案局决定,在“十一五”期间要切实加快全市区县档案公众信息网站建设,推动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档案局要主动与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如有统一规划,请按政府信息中心规划方案实施。

二、还未统一规划政务公众网的区县,请及时与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联系登记,由该处安排技术人员或协调重庆科怡公司免费制作。

三、鉴于档案信息网站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档案局要集中精力,组织力量,抓紧完成资料收集、整理等各环节的工作,并加强与政府信息中心和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的衔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网站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各区县档案网站开通后,应将网站域名用email形式告知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以便及时做好全市档案信息网与各区县子网站的链接。

五、各区县档案局在搞好自身网站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网上信息采集与传输工作,要明确专人,及时发布和传递上网信息,同时要加强网上信息监管,严格上网信息审批制度。

六、重庆档案信息网是对外宣传档案工作的崭新平台,各区县档案局应踊跃投稿,多提建议,使其真正成为档案工作者的贴心助手,成为重庆市历史文化门户网站。

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联系电话:65310973  86260645

技术服务、网站建议邮箱:

admindaj@cq.gov.cn    联系人:陈杰光  张静

网上投稿、业务咨询邮箱:

infodaj@cq.gov.cn     联系人:李海燕  王筱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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