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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确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村的通知

来源:馆室处 发布时间:2010-06-01 08:41: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发〔2010〕36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确定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村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
     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我局决定确定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海龙村等10个村为重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村(名单见附件)。试点村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是:
     一、档案工作内容覆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按要求制定或完善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将反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以及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土地流转、林木、林地流转等文件材料列入归档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农户档案,力争新农村档案工作达到农民、农业和农村全覆盖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范围延伸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工作领域。村级档案工作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积极拓展村级建档新领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村办企业、农民返乡创业企业等农村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建档,为专业大户建档,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新的工作领域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使档案工作范围逐步延伸到新农村建设主要工作领域。
     三、档案工作配有所需设施设备。档案工作所需设施设备纳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同步建设,专用档案室基本符合“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要求,配备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的档案柜、电脑、空调、灭火器等设备,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新农村档案工作所需物质条件得到保障。
     四、建立方便、快捷的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对新农村建设档案目录及全文信息逐步进行数据化处理,设立专门的档案信息查阅场所,为农民方便、快捷查阅新农村建设档案信息创造条件。配置专用的连通互联网的电脑,供农民自行在网上查阅各级档案馆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党员远程教育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现有的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已开放档案信息,逐步构建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希望被确定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村的区县档案局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对试点村的指导,努力探索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水平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并注意收集和总结试点村经验,及时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和推广。未确定有试点村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可参照试点村的要求,积极推动本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

     附件:重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村名单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重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村名单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海龙村
九龙坡区陶家镇锣鼓洞村
北碚区东阳街道办事处先锋村
北碚区水土镇大地村
璧山县丁家镇莲花坝村
璧山县福禄镇龙宝村
丰都县兴义镇杨柳村
丰都县包鸾镇花地堡村
奉节县白帝镇鸡山村
奉节县康乐镇石龙村

主题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级档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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