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档案局(馆)的主要职责是:
⒈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市档案工作;起草全市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⒉负责全市档案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区县﹙自治县﹚的档案业务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⒊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市直属单位及部份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重庆历史发展的档案资料,承担市档案馆安全的责任。
⒋组织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本市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⒌指导全市档案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⒍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市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检索系统工作。
⒎负责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⒏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维护全市档案资料信息网络;负责全市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9.组织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交流;承办有关档案与档案工作的涉外事务。
二、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2153.19万元,一般财政拨款2091.19万元,其他收入62万元。档案事业支出合计2153.19万元,其中:档案事务基本支出1637.11万元,项目支出519.08万元。离退休支出437.9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0.6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74.59万元。本单位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故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数据。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因公出国考察两批次1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人员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公务接待费2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包括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燃料费、修车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附件:重庆市档案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重庆市档案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重庆市档案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重庆市档案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件:重庆市档案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