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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 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馆室处 发布时间:2013-07-23 15:47:43 浏览次数: 【字体:

重庆市档案局文件

渝 档 201337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转发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
  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市级各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档电[ 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汛期档案安全。

重庆市档案局
2013年7月22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
  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各地持续遭受暴雨袭击,一些江河部分河段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部分城市内涝严重,四川部分地区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东南沿海地区遭受台风袭击,受灾严重。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冀、辽、川、赣等地还将有大雨和暴雨,并伴随短时强对流天气。针对今年雨量较大,次生灾害多的情况,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提早做好各项准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工作,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确保档案安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各级档案部门的责任与义务,汛期中的各种险情,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档案的安全,各级档案部门应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工作,做好对气象预警的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物质的储备。二是完善有关预案,做到任务逐级分解,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并积极组织检查和应急演练。三是严肃纪律,服从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确保联系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四是做好灾害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政府力墨和专业救灾队伍,确保人员和档案安全。
        三、各级档案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对档案库房、办公用房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发现库房漏雨、危房、防雷装置失效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灭事故隐患,确保档案安全渡汛。
        四、各级档案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汛期档案防潮、防霉工作,尤其要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确保档案得到安全妥善保管。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重庆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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