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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13年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的通知

来源:信息技术处 发布时间:2013-07-22 15:33: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档案馆与上海市档案馆签订的《电子档案数据备份异地保管协议》约定,2013年我市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保管到上海市档案馆即将实施。请准备参加这次备份的区(县)局(馆)及单位,在8月16日之前,把移动硬盘交到市局信息技术处。此次备份原则上要求以数据库文件的格式备份全部的目录数据和原文数据,封装的规则照以前惯例。已经备份到上海的移动硬盘,将在本次被置换带回重庆,返还各局(馆)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65310973   联系人:李海燕

重庆市档案局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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