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关于组织收看、收听、学习刘维红先进事迹宣传报道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市级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市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2011年12月22日至23日,为落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何事忠的批示,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带队,组织《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商报》、《重庆晨报》、《重庆时报》、重庆电台、电视台和华龙网等我市8家主流媒体的记者到彭水县档案局和市档案局(馆),对刘维红的先进事迹和创先争优活动、“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中“远学刘义权、近学刘维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采访。按照市委宣传部安排,12月27日(本周二)上述8家主流媒体将同时对刘维红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重庆电视台若遇其他特殊情况,报道时间可能适当延后)。届时,请你们及时组织收看、收听、学习相关宣传报道,进一步深化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活动中的亮点、先进事迹、优秀体会文章等通过传真(63899530)或信箱(fgcdaj@cq.gov.cn)及时反馈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63899531;联系人:叶莉。
特此通知
重庆市档案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