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对市级机关档案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渝档发〔2012〕4号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对市级机关档案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各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加强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为国家积累完整的档案史料,我局决定今年继续对市级机关档案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凡未达到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三级以上的市级机关均属抽查范围,今年抽查31个市级机关(见附件1)。已达到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三级以上的单位,由我局按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渝档发〔2008〕26号)的规定组织复查。
二、抽查内容
2009—2011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科技档案、业务档案以及2008—2010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
三、抽查要求
文书档案按《重庆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2009〕34号)和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声像档案按《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定》(DA/T15—95)和《重庆市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2006〕36号)的要求进行检查;科技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的要求进行检查;业务档案应符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会计档案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和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渝档发〔2010〕26号)要求进行检查。
四、抽查方式
抽查时按照《重庆市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抽查评分标准》(见附件2)逐条逐项进行评分,抽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及时宣布抽查结果,并于年底前集中向全市通报抽查情况。
联系人:余艳红 电 话:63899392
附件:1.2012年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抽查单位及时间安排表
2.重庆市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抽查评分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1:
2012年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抽查单位及时间安排表
抽查时间 |
抽 查 单 位 |
8月1—3日 |
市委组织部 市台办 |
8月6—10日 |
市委统战部 市委研究室 市政府研究室 市体育局 市就业再就业办公室 |
8月13—17日 |
市委老干局 市文联 市民宗委 市旅游局 市地震局 市金融办 |
8月20—24日 |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 市工商联 市新闻出版局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市文化广电局 |
8月27—31日 |
市卫生局 市园林局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重庆出版集团 市扶贫办 |
9月3—7日 |
市农委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市工商局 市烟草专卖局 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 重庆银行 |
附件2:
重庆市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抽查评分表
单位: 检查时间: 总分:
检查项目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扣分说明 |
1.制定规范性文件4分 |
⑴按照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要求制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2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1分)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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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制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0.5分,分类大纲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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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制定声像档案归档与不归档范围0.5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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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⑷制定科技(基建)档案保管期限表0.5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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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⑸制定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0.5分,分类大纲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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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收集20分 |
⑴文书档案收集齐全10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8分),未收集文书档案此项0分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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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会计档案收集齐全4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3分),未收集会计档案此项0分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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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⑶声像档案收集齐全4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3分),未收集照片档案此项0分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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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⑷科技(基建)档案收集齐全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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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⑸业务档案收集齐全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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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制作材料2分 |
归档文件载体和书写材料适宜长期保存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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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档案门类区分2分 |
各门类档案区分正确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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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档案整理55分 |
⑴文书档案的分类、装订、排列、编号(归档章的填写)、装盒、备考表的填写、档案盒封面和脊背填写、归档文件目录编制等符合规范要求20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18分)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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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会计档案的分类、组卷、装订、排列、编号、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档案盒封面和脊背填写)、备考表的填写、案卷目录的编制等符合规范要求15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13分) |
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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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⑶照片档案的编号、题名拟写、文字说明填写、基本目录编制等符合规范要求,录音录像档案的编号、目录编制符合规范要求12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9分)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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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⑷科技档案的组卷、编号、卷内文件排列、卷内目录的填写、档号编制、封面填写、备考表填写、案卷目录的编制符合规范要求8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5分)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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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业务档案的分类、组卷、编号、卷内目录的填写、封面的填写、备考表填写、案卷目录编制等符合规范要求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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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档案保管期限划分8分 |
⑴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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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3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2分)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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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照片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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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⑷科技(基建)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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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⑸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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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档案装具4分 |
⑴文书档案盒符合《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的要求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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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照片档案装具符合《重庆市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实施细则》的要求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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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会计档案装具符合《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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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科技档案装具符合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1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0.5分)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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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业务档案装具符合规范要求0.5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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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档案管理现代化2分 |
文书档案运用档案管理软件管理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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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档案保管1分 |
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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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档案借阅登记2分 |
⑴建有档案借阅登记本0.5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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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有借阅登记记录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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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档案工作 抽查 通知
重庆市档案局 2012年2月7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