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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10-11 17:44: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83号)精神,下达重庆市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经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档案系统民主推荐并公示,重庆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全国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现将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人选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表彰人选
     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丰都县档案局(馆)
     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局(馆)馆务科科长刘维红(土家族)
     二、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丰都县档案局(馆)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
     近年来,丰都县档案局(馆)在国家、重庆市档案行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丰都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负重自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县档案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档案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档案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连续8年在重庆市档案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中获得先进单位,特别是2010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名列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第一名。
     1、强化软硬件建设夯实基础。一是率先建成县级一类档案馆。在重庆市领导黄奇帆的关注支持下,全县各方筹资1600余万元,建成主体工程占地961.3平方米、建筑面积6111.8平方米的新档案馆,其规模和布局达到《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县级一类馆的相关要求,成为全县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受到国家档案局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组充分肯定,认为这是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第一个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的新馆,为西部地区档案馆改建、扩建、新建开了好头、做出了榜样。二是档案馆各项功能日趋完善。县档案部门在自身无资金的情况下,想尽千方百计,多方协调,各方筹资,不断促进了新档案馆功能完善。投资110万元,安装了近2000立方米的现代档案密集架;投资30万元,安装了消防器材和视频监控设施;投资70万元,修建了档案馆车库及职工食堂;投资30万元,购置了档案信息化、数字化软件和服务器等设施设备,为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档案馆馆藏资源不断丰富。新档案馆建成后,为大规模接收档案创造了条件。从2008年以来,全县共接收134个单位纸质档案8万余卷(册)。其中对接收的40个单位的重要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加工,形成25万页电子档案,使馆藏档案资料迅速增至16.2万卷(册),为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供了丰富的档案资源。
     2、争取各项政策保障有力。县档案局(馆)面对现实,主动出击,积极争取当地县委政府为档案事业发展支招出策,切实保障档案工作顺利推进。一是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要求档案工作采取像抓经济工作、重点项目的方式,年初由县政府分别同乡镇(街道)、部门签订年度档案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二是加强档案工作督促检查。在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和档案部门可以开展半年和年终档案工作督促检查,并发督查通报。凡被该县督查办通报批评的,将据实扣取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值。三是纳入年底综合目标大检查。县委县政府在年底审核重点工作检查项目时,把档案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打捆检查内容,与综合目标和其他重要工作同安排、同发文、同检查。四是档案工作纳入评先评优范畴。县委县政府把档案工作同民政、科技、卫生、妇女等工作均列为社会事业评选表彰先进的范畴,每年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调动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
     3、添编增员职能不断强化。档案工作的职能强化、队伍素质的提高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2009年底,全局(馆)通过纵向找依据、横向找参考,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有关领导及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对档案部门职能、人员进行优化。一是扩充机构编制。2010年3月确定大部制调整后的“三定方案”时,积极争取县机构编制部门充实档案部门工作力量,在重庆市突破性地对县级档案局(馆)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使局(馆)总编制增至24名,局(馆)领导职数增至5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增至8名。二是公开招录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局(馆)增编后需进人员时,争取县机构编制部门破除单位进人一般要求在县内选调并需留余编的做法,特许档案局(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参公人员4名。目前,全局(馆)工作人员已达到25名,其年龄结构、文化结构都较为合理。三是配齐配强局馆领导班子。积极争取县委支持,采取改非、调出、调入、内部提拔等办法不断调整充实和优化局馆领导班子结构,目前又超编专配一名档案馆馆长,在重庆市区县档案系统中开了局长、馆长分设的先河,为档案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4、档案业务工作推进有序。一是档案管理和立卷归档进一步规范。近几年,通过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达市级标准单位逐年增加。目前,全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市一级标准单位的有26个、二级标准单位43个、三级标准单位84个。二是档案业务工作顺利推进。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被重庆市档案局确定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创建试点区县之一,并报请国家档案局同意年内将进行正式考评验收。全县以创建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330个村(居)委会建档率达100%,绝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也建成了档案。全县三峡工程各期移民档案顺利通过中市验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轮土地承包、民营企业、重大项目等各类档案工作开展有序;土地、林地界线权属、婚姻状况等民生档案工作扎实推进,其中婚姻档案工作在2010年度被国家档案局、民政部评为先进集体。三是档案学术研究成果丰富。全县档案部门大力开展档案学术研究。近3年,丰都县档案工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档案学术论文、调研文章20多篇,其中被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档案学会评为优秀学术论文3篇、档案学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县级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研究》通过2009--2010年度县级科技成果鉴定。
     5、大胆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县档案局(馆)大胆的拿起档案执法武器,严肃查处了档案违法案件,扭转了档案违法“只调查难处理”、“只伤皮不伤筋”的软执法现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全局成立了档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工作中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档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档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制度,严格做到有章可循、依据执法。二是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全县每年集中开展法治大宣传、平安丰都建设宣传以及开展送档到基层等活动,向群众发放档案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举办法律咨询和历史图片展,增进广大群众对档案工作及其法律法规的了解,拉近人民群众与档案的距离,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三是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工作中,坚持有苗头就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0年,重庆市档案违法案件查处3件中,丰都县就达2件。其中:对兴义镇财政所原所长何某等人销毁会计档案的行为,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主要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外,给予兴义镇政府行政处罚8000元,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档案员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群众举报县公路局曾丢失职工个人档案的现象查实后,给予行政处罚3000元。通过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在全县档案系统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对促进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刘维红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
     刘维红,男,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现年39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彭水自治县档案局(馆)馆务科科长。
     1983年9月?1986年6月    彭水中学初中毕业
     1986年6月?1989年6 月   彭水县鹿角中学高中毕业
     1989年12 月?1991年12月  彭水县汉葭区国土站(国土员)
     1991年12月?1994年12月  广州军区124师炮兵团服兵役(战士)
     1995年7月?至今  彭水县档案局(馆)工作。现任档案局(馆)馆务科科长(其间2002?2004年在中共重庆市党校彭水分校读大专学习)
     刘维红同志于1989年参加工作。1991年,他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在广州军区42集团军124师炮兵团指挥连服兵役。在服役期间,他要求严格,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军事技术,在部队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于1993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他在参加部队演习中,不幸被炸成重伤,造成左手肘关节以下被截肢,面部大面积创伤。伤愈后,被评为二等甲级伤残军人(现为五级),并荣立了三等功。1994年底退伍回乡,1995年安置在彭水自治县档案局(馆)工作至今。
     刘维红同志从事档案库房管理工作10多年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追求工作的尽善尽美作为奋斗目标,高度负责,勤奋工作,在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岗位上实现了人生的价值。通过他经手进馆的档案数以千卷,对不符合进馆质量标准的案卷,靠嘴巴配合另一支好手硬是逐卷逐卷的重新进行整理,独手加工整理档案6000多卷。使馆藏档案数量从3万多卷增加到77455卷。在库房管理工作中,努力克服自己身体的缺陷,满腔热情,咬紧牙关,坚持每天用独手将排列混乱的档案重新一卷一卷的取出,按逐个全宗清理好后又重新一卷一卷的放入柜内,再进行核对登记,编制柜内档案索引,使库内全宗排列尽量分类清楚、科学合理、管理有序。同时,为了解决库内湿度超标的问题,在250平方米面积的库房内只有一台日除湿30公斤型号的除湿机的情况下,他想到了采取每天用单手将除湿机在库房的两端来回移动的方法来进行除湿,使库内相对湿度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十多年来,档案库房从未发生过一起霉变、鼠害、虫蛀,以及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事件,确保了馆藏档案的安全。他在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工作中,心系群众,以“三个一”(即:一声问好,一张凳子、一杯清茶)为服务标准,热情、周到、细致、耐心地为群众服务,不管是什么人来查阅档案,凡是有利用需求的,他都能尽量满足,基本不让利用者失望。特别是从2005到2009年,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开始对低收入人群进行扶持,前来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的人数倍增,他经常加班加点,废寝忘食为利用人群服务,导致他换上了慢性胃病,但他并没有因身体有病而要求休息,还是继续坚持在工作岗位上,有时为查找一份文件耗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他都心甘情愿,为维护利用者的合法权益和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0多年来,他共接待档案利用者9663人次,查阅档案37547卷(册),复制档案162273页。由于他事业心强、勤于钻研、不怕吃苦、工作敬业,在档案战线10多年的工作中创造出了一流工作业绩,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公认,也提升了彭水档案局(馆)的“窗口”形象,鉴于刘维红同志工作成绩突出,2006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彭水县人事局评为优秀公务员, 2011年3月县人民政府授予该同志三等功,2011年6月中共重庆市委授予刘维红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三、公示期限
     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7个工作日)。
     四、受理部门
     重庆市档案局(馆)人事处
     联系电话:63895175  63896467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0514号)
     邮政编码:400015
     五、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有关部门和人员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评选条件,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人事处反映。
     2、反映情况的人员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故捏造事实,发泄私愤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人员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和反映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推荐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报重庆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特此通知

                                                                           重庆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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