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详细内容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11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2-21 15:25:04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 档 发201173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
2011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市级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档案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2011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档办〔2011〕209号)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表时间
     1.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各专业(部门)档案馆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年报数据用电子邮件发送我局办公室(邮箱地址:cqsdaLbtj2007@163.com),并同时报送纸质报表。
     2.市级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使用统计年报软件的单位请于2012年1月30日前将统计年报数据用电子邮件发送我局办公室(邮箱地址:cqsdaLbtj2007@163.com),并同时报送纸质报表,未使用统计年报软件的单位务必上报纸质报表。
     二、注意事项
     1.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在填报时,请统一把局(馆)人员和经费情况填在档基1表中,档基2表不再填报人员和经费情况;档基1表的单位名称处应填“某某档案局(代码003或004)”,档基2表的单位名称处应填“某某档案馆(代码013或014)”。
     2.档基2表中,“事业费”(第29行)的单位为“万元”,指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本年度除行政费(包括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等)以外的档案专业业务费。
     3.各单位在填报年报表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工作联系,上报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在重庆档案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所需档案统计年报各档基表。
     请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我局将对档案统计年报报送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重庆市档案局办公室  廖星智
     联系电话:65302840
     邮编:400038  地址:沙坪坝区天星桥晒光坪56号(重庆市档案馆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档案  统计工作  通知
重庆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8日印
(共印350份)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