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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报送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情况的通知

来源:馆室处 发布时间:2011-10-12 09:23: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 档 发201154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报送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
     根据国家档案局要求,请将2011年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档案局,以便汇总上报国家档案局。上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地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数量,其中涉农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数量,行政村的数量;
     二、本地区行政村连通互联网情况;
     三、开展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所采取的办法、措施;
     四、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情况,上载的档案信息内容、数量;
     五、共享的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情况;
     六、利用共享的农村档案信息资源为“三农”工作服务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事例;
     七、开展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经验教训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请于2011年11月4日前上报市档案局馆室处,电子邮箱:gscdaj@cq.gov.cn,联系人:陈辉,电话:63899391。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三农”档案 信息共享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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