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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6-12-27 23:27: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答辩的范围、程序和内容的要求
    1、凡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不具备大学本科者,应进行答辩。
    2、答辩人向评委会陈述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科研成果,介绍提交论文、论著的应用和学术价值。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时间10分钟。
    3、评委会推举的主提问人提问,并由答辩人答辩。提问主要围绕答辩人所从事的具体专业工作的提交的论文、论著进行,也要涉及相关的知识。要求通过提问和答辩,重点考察答辩者掌握专业技术及其相关知识的程度;从事、主持和指导重要专业技术工作项目的能力;科研能力。
    4、评委会推举的其他提问人提问,并由答辩人答辩。
    5、评委会其他成员提问,并由答辩人答辩。
    6、答辩人退场。评委会对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答辩是否合格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二、评审结果认定问题
    根据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的要求,重庆市档案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结果为全体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评审表决只能有两种结果:同意或不同意,弃权视为不同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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