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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县政府批转执行《綦江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作者:左祥国 来源:綦江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1-07-06 09:46: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綦江县人民政府以綦江府发〔2011〕29号文件批转执行《綦江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使綦江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得到强而有力的保障。
    《綦江县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由“十一五”工作回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组成,涵盖了馆(室)基础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地方志工作等主要任务;提出了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推进档案馆(室)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和地方志业务建设及信息开发利用等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县档案和地方志工作的重点是抓住机遇、整合资源建设国家一类县综合档案馆,完成馆藏民国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建立已公开现行文件数据库并实行计算机目录检索、全文阅览、网上查阅,深入开展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整体水平,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建成全县电子文档(管理)中心,基本建成数字化档案馆。同时,加强修志编鉴工作,《綦江县志》续志成书出版、全力打造街镇志部门志和行业志等地方“百科全书”、按年度编辑出版《綦江年鉴》和加强学志用志等。
    《规划》还对新时期綦江档案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将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列入当地、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保障档案和地方志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要坚持依法监管。依法开展、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确保档案和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服务发展。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机制,在服务中发展档案和地方志事业;要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实施“555”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打造适应时代发展及事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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