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档案局“三个一”完成县机构改革“三定”中档案工作
在武隆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中。(“三定”即对各部门和单位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武隆县档案局出台了相关档案管理方面文件,采取“三个一”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妥善处理,为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夯实了基础。
一是“一”件大事,即充分认识政府机构改革档案收集、移交、管理等工作的是我县档案管理中的一件大事。
此次机构改革前及改革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档案都是武隆县的历史财富,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撤并机关单位档案的完整、收集、归档、移交和管理,在这次撤并单位中尤其显得重要,为此,要求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撤并单位档案不丢、不散、不乱。
二是“一”个方案,即在规范处置撤并单位档案归属移交及管理方面制定了一套方案。
为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和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机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武隆县档案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确定了相关负责人,制定了一套符合实际的《关于武隆县对撤并机关单位档案的归属、移交和整理方法》的方案。
三是“一”份责任,即在档案清理、归档、移交过程中,针对出现的不良现象,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涂改、伪造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境外组织或个人的;不按规定归档或移交档案的;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等。有行为之一的,由武隆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