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公安局提前完成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
根据《璧山县档案局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璧山档发[2010]2号)文件精神,璧山县公安局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着手对1950年以来的库存永久、长期类文书档案和重要公安业务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截止9月底,共计数字化处理档案30多万页,提前1个月完成全局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为该局档案管理达一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后,通过登陆县公安局局域网就能进入档案管理系统,按照当事人姓名、案号、归档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检索查询,不需进入库房调卷,在几秒钟内就能准确找到所需的档案进行复印、打印,并可将其存到各种移动存储介质,实现了档案现场复制、打印和拷贝,大大提高了档案查阅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