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强化村级档案管理
日前,中共荣昌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四有”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荣委办发〔2011〕9号)文件,对全县基层党组织档案建设管理进行明文规定,明确要求“全县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重庆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渝档发〔2010〕22号)精神,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档案收集、鉴定、保管、销毁、利用制度,规范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活动开展、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书档案和实物档案,并根据档案管理‘八防’要求,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档案建设管理,荣昌县档案局积极组织精干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村级档案、新农村档案、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等涉农村级档案进行专题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指导各村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保护,进一步提升村级档案管理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