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检察院获得“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今年5月,永川区检察院档案工作全面完成库藏档案扫描任务,实现库藏档案全面数字化。受到重庆市档案局高度评价,被授予“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称号,实现了档案工作的长足发展。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永川区检察院一直坚持层层落实管理体制,修订完善了院《档案管理制度》、《文书、诉讼、照片立卷归档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规范诉讼档案归档流程,进一步强化对各业务部门文书、诉讼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了归档材料的完整率和准确率。同时,永川区检察院还定期对全院的档案工作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归档不及时、案卷整理不规范、借阅手续不齐全等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使用、鉴定销毁等方面,永川区检察院做到交接有手续、借阅有审批、归还有记录、鉴定销毁有依据。两年来,永川区检察院还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全面改善档案室的环境和条件,做到温湿度可控、档案网络与案件管理网络相衔接等,建成档案用房227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80平方米,阅览室12平方米,办公室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