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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档案局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

来源:石柱档案局 发布时间:2009-11-05 10:05: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加强基层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根据《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石柱县档案局近日下发文件,对全县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升定级满三年的重庆市目标管理二级和三级单位开展了复查。
    档案目标管理复查工作采取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对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测评,重点查看下以内容:1.档案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措施是否有效、职责任务是否落实;   2.档案安全是否加强,档案人员变动交接手续是否完备,档案统计台帐、全宗卷建立情况是否完善。3、库房档案保管保护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4.档案的收集、整理、目录录入等基础业务工作是否得到巩固和提高; 5.档案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否得到开展、加强和提高;6.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否及时有效,档案检索工具、编研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近年因机构撤并,目前全县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到重庆市二至三级单位仅有50个,裁止目前已有23个立档单位报送了档案统计台帐,17个立档单位报送了档案自查报告,3个机关档案室通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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