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档案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详细内容

严守档案工作安全底线 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作者:邱卫祥 来源:重庆市档案馆档案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7-28 09:39:4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6月2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对新档案法进行了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坚持档案工作的安全底线。档案工作的核心就是保证档案安全,如果出现损毁、灭失档案实体或是泄露档案信息,都将造成难以估量且无法弥补的损失。新修订的档案法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和应急管理、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等角度进行了规范,第12条规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第19条第一款规定,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第二款规定,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从制度上要求档案馆应当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档案安全这一核心。
    二、从档案利用上看,新档案法在保障公民档案利用权利方面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是我国档案法治的一座里程碑,将极大地推动我国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1、强调档案权利和义务的对等。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增加了“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的表述。相比原档案法只强调保护档案的义务,新档案法则将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置于同等重要地位。这是对公民档案权利与义务最明确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档案法治建设的进步,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2、缩短档案开放期限。第二十七条将档案开放期限由原来的“三十年”改为“二十五年”。缩短档案开放期限使人民群众可以更早地利用到档案,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同时也规定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少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做好档案开放工作,同时也要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3、扩大档案利用主体范围。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而原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这一修改扩大了档案利用主体的范围,利用主体为单位和个人,包涵了外国公民,而各级档案馆制定的档案利用办法对外国公民利用开放档案时都有专门条款进行规定,按照新档案法的规定,这些条款应当删除。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学习理解新档案法,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
    4、拓宽开放渠道和方式。两方面内容,一是创新档案服务方式。传统的档案服务多为线下服务,而信息化、网络化时代人民群众更愿意享受在线服务。新档案法第二十八条增加了“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这对档案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二是推进档案共享利用。新档案法第四十一条强调,“国家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利用。”这些都对档案部门积极践行“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理念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让人们真切感受到了新档案法为群众供便利、谋福利的决心和魄力。
    5、对不按规定开放的责任追究,强化对档案部门开放利用的监督。过去,档案部门对档案控制的主导权强过公民档案利用的主动权。原档案法对档案部门是否切实履行了为公民提供档案服务的义务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而新档案法增加了第六章“监督检查”,其中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将档案“提供利用等情况”作为档案主管部门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组织的重要检查内容之一。与此同时,在第七章“法律责任”新增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对于“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将由“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些都集中体现了保障公民档案利用权利的立法宗旨。此外,新档案法还为公民利用档案提供了法律救助途径。新档案法第二十八条新增“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规定,这进一步为公民档案利用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修订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修订档案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档案法修订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义务和权利,是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管好用好档案。(1)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抓重点难点,补短板弱项,在提升档案库房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思考新馆库房管理工作如何开展。(2)精心组织好新馆档案搬迁工作,完善档案搬迁方案,将任务落实到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圆满完成新馆档案搬迁工作。(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思考新馆档案利用如何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档案利用工作的满意度。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