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档案局开展民政档案执法检查
近日,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民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民办函[2010]23号)精神,荣昌县档案局积极深入县民政局、县婚姻登记中心对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荣昌县档案局坚持执法检查与档案法制宣传、档案业务指导相结合,在县民政局、县婚姻登记中心等被检单位严格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民政档案专项执法检查,采取“看、听、查、评、反馈”的方式,严格对照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逐条逐项对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进行认真细致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被检单位对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较重视,有领导分管、专人管理、制度规范、设备齐全、能保证档案安全和日常利用、未发生档案违法事件。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建设管理,检查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提高档案管理人员法制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促进婚姻、收养登记档案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推进专业性档案管理人才培养;四是进一步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信息资源互补共享,促进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