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多跑腿,让公众少跑路
2016年12月1日,渝中区档案馆、大渡口区档案馆、江北区档案馆、沙坪坝区档案馆、九龙坡区档案馆、南岸区档案馆、北碚区档案馆、渝北区档案馆、巴南区档案馆和长寿区档案馆等十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正式向公众提供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这标志着,只要是在以上十区办理过婚姻登记的民众均可在其中任一区档案馆查询个人的婚姻档案。
本次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是市档案局(馆)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4〕31号)文件精神,创新档案服务形式、建立健全档案利用体系、促进档案资源共享工作的落实。市档案局(馆)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结合各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档案服务工作实际,确定先期在上述十个区档案馆开展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试点工作,各试点区档案馆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在2016年4月6日的工作推进会上,各试点区局(馆)长现场签订了《重庆市民生档案利用便民服务公约》,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立下了“军令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试点档案馆攻坚克难,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确保了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的按时开通。
今后,重庆市档案局(馆)将在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试点工作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和公众需要,适时扩大共享的区域范围和档案门类,分阶段、分步骤地把全市各区县综合档案馆纳入共享范围,并把档案共享的门类由婚姻档案扩展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民生档案门类。同时,将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各区县现有档案查询系统为依托,构建全市统一的档案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起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
本次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是市档案局(馆)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4〕31号)文件精神,创新档案服务形式、建立健全档案利用体系、促进档案资源共享工作的落实。市档案局(馆)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结合各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档案服务工作实际,确定先期在上述十个区档案馆开展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试点工作,各试点区档案馆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在2016年4月6日的工作推进会上,各试点区局(馆)长现场签订了《重庆市民生档案利用便民服务公约》,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立下了“军令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试点档案馆攻坚克难,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确保了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的按时开通。
今后,重庆市档案局(馆)将在婚姻档案跨馆查询服务试点工作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和公众需要,适时扩大共享的区域范围和档案门类,分阶段、分步骤地把全市各区县综合档案馆纳入共享范围,并把档案共享的门类由婚姻档案扩展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民生档案门类。同时,将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各区县现有档案查询系统为依托,构建全市统一的档案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起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