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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沈柄宏 来源:潼南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0-06-28 11:24: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潼南县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县行政中心三会议厅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代军,县人大副主任余继国、县政协副主席杨中富出席会议。各镇乡(街道)、县级各部门、县直事业单位、市管在潼单位及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180余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梁燕保主持。
    会上,下发了潼南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2010] 84)。潼南县检察院、安监局、地税局交流了其部门志编纂工作经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代军对全县启动第二轮修志以来的工作作了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陈代军指出,地方志作为全面、系统地记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是传承和彰显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编纂《潼南县志》1986至2005年卷和各部门志、镇乡(街道)志,把20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实事求是地记录下来,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文化基础事业,既可总结经验,更好地推动当前工作,也能总结教训,启迪后人。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自学性,将其列入本地、本单位的工作规划,解决好经费、人员等问题,抓紧抓好抓落实。
    陈代军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确保编纂工作顺利开展。要完善方案,全面启动镇乡(街道)志编纂工作,确保2011年6月底前完成。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志书编纂工作。部门志编纂要在2011年6月底前结束,《潼南县志》编纂务必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结束,并出版发行。该修改完善志稿的单位,要认真组织修改,经县志总编室审查定稿、县政府批准后出版发行;启动后又停工的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组织人员继续开展编纂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还没有启动编纂工作的单位,要立即将志书编纂列入本单位当前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好经费、人员等问题,立即启动;志稿已审定的单位,要加大力度,做好出版发行工作;志书已印刷出版的单位,要及时把志书分送有关领导、县内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内各区县,供参阅和交流,以发挥志书“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指导,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力求多出精品佳志,要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政治关、体例关、史实关,保证质量,不要为了赶进度、急于出版而降低志书质量,更不能为早点完成任务而草率收场,使质量不高甚至粗制滥造的志书出版发行。
    陈代军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为修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部门编纂、社会参与”的修志工作体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良好修志环境;要把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保证必须的投入,为修志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采取岗位培养与鼓励自学相结合、县内培训与县外培训相结合,培育高素质的修志人才队伍;要严格实行修志工作督促奖惩制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单位地方志编纂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该通报的要予以通报。县政府将对编纂志书工作积极、质量较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凡是在2011年6月底前编纂出版的志书,都可申报评奖,延期编纂出版的,一律不予评奖。
    陈代军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地方志工作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为促进潼南经济社会赶超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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