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加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为适应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需要,有效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近日,涪陵区档案、民政、农业三部门联动加强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相继转发了《重庆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村级农户建档的监督指导力度。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的的监督、指导职责;细化了各乡镇街道对村级建档工作人、财、物的支持要求,完善了村级建档及农户建档的考核体系。
同时,涪陵区档案局要求各行政村要力所能及地配备档案工作所需设施设备,按照《重庆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或完善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土地流转、林木、林地流转等文件材料列入归档范围;积极拓展村级建档新领域,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村办企业、农民返乡创业企业等农村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建档,为专业大户建档,为农户建档。
为充分发挥示范村的示范作用,达到以点带面之功效,涪陵区还确定龙桥办事处袁家村、清溪镇平原村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今年重点抓好求示范村建档工作,以便明年在全区范围内宣传和推广,促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