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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四举措”规范车改档案工作

作者:黄淑兰 来源:丰都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6-10-02 07: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丰都县车改办积极推进车改工作,规范全县车改档案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车改档案真实记载车改工作的全过程,反映党和国家治理决策,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县车改办要求各车改单位要站在档案资源建设的高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车改档案工作抓细做实。二是明确职责。县车改办负责车改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车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等工作;县财政局、县机关管理事务局、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根据车改办的分工各负其责,收集整理好相关的业务档案并及时移交县车改办,其余参改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车改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三是规范管理。县车改办、县财政局、县机关管理事务局、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严格按《重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进行全面收集,按照文书、会计、音像和实物档案的有关业务要求及时整理。县财政局、县机关管理事务局、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在车改工作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涉及本部门的车改档案全部移交至县车改办。县车改办在车改工作结束之日起60日内全面完成整理后移交县档案馆保存。四是保障措施。要求各参改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档案人员、档案经费和档案柜架,加强平时车改文件材料的收集和车改档案的保管、利用,确保车改档案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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