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档案局(馆)新增内设机构
为适应新形势下档案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确保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档案局(馆)增设信息技术科(忠编发〔2016〕30号),增设科室领导职数1名。
信息技术科的职责是:组织制定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实施相关标准;负责指导全县档案信息化工作,推广相应标准规范;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缩微化和数字化处理,承担馆藏档案数据信息安全,负责局(馆)档案信息化设备的维护、保养,履行机房具体的安全管理职能。
信息技术科的职责是:组织制定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实施相关标准;负责指导全县档案信息化工作,推广相应标准规范;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缩微化和数字化处理,承担馆藏档案数据信息安全,负责局(馆)档案信息化设备的维护、保养,履行机房具体的安全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