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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处全面加强档案管理安全工作

来源:档案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5-10-06 08:5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在档案管理安全问题凸显且呈多元化,复杂化的新常态下,档案管理处多项措施并举,确保档案管理安全。

一、开展专题学习,增强档案管理安全意识

紧紧围绕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档案管理安全工作这一核心主题,档案管理处多次召开专题会,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学习。除切实贯彻《重庆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之外,还重新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全处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制度保障,切实履行档案管理安全义务

 档案管理处对现有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健全以档案安全保管、档案查阅利用为主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利用暂行办法》、《查档须知》、《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利用者同意书》、《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安全使用承诺书》、《重庆市档案局(馆)档案管理处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制度》。在档案接待利用工作制度的修改中,紧紧围绕档案利用安全和使用安全展开,规范了档案的调阅、摘抄、复制、取件全过程,并着眼档案出馆后的安全使用问题,健全了《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利用暂行办法》、《查档须知》、《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利用者同意书》,制定了格式化的《重庆市档案馆未开放档案利用登记表》和《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安全使用承诺书》,新增了未开放档案利用登记手续、档案安全使用承诺制度,严格审核审批,强化安全用档。

三、着眼细节完善,确保档案管理安全落到实处

制度贵在执行,工作贵在落实。档案管理处加大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从细节入手,强化档案安全过程监管。在档案利用工作中,一是规范编史修志单位的查档行为。编史修志的查档单位对档案利用有着查阅量和复制量大的特点,针对这部分利用者,要求进行编史修志的单位所复制的档案,必须由查档单位确定专人提取并安全保管利用,进一步对编史修志的查档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控制手工摘录的档案内容。要求档案利用者所手工摘录的档案内容,需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走,如需摘抄档案,由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纸、笔,切实保障档案内容的安全,杜绝泄密情况的发生。三是规范化监管查档过程。从细节着手,规定档案利用者应以合法有效证件换取储物柜钥匙,并将随身物品放置在储物柜内,未经许可不得将,任何影像复制设备携入档案查阅室要求所有进入查阅室查阅档案的利用者“空手”查档,最后在离开查阅室时,再以储物柜的钥匙换回证件,借以更加有效监督利用者存包查档。四是确保档案信息出馆后的使用安全。除加强在查阅室档案实体管理的安全工作外,同时也更加重视档案信息出馆后的使用安全,明文规定档案利用者若不能安全使用档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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