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推进档案事业新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4﹞31号)下发后,我局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就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作出重要批示。县档案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和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调研活动,深入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社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立足县情,分析研判,最终形成了奉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实施意见通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严格审核后,于2015年4月21日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是我县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15号、渝委办发﹝2014﹞31号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县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档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依法治档能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档案部门在明确目标、把握形势,使档案工作服务依法治国建设的同时,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县档案局对全县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地位,提出了“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实施意见》指出,县档案局是全县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要不断强化行政职能,“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发展档案事业的能力,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行为。”县监察、人力社保、档案部门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社保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机制。
二、扎实推进档案馆(室)建设,着力夯实档案事业发展物质基础。
档案馆作为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不仅具备收集、保管、利用档案资料三项基本功能,而且还具备存凭留史、资政育民、发展经济等社会功能。要充分发挥档案馆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强化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就必须要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新形势下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纳入三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加快推进”,要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争取在2016年以前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服务便捷、节能环保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推进档案工作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设施、有保障的“五有”建设,各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设立推进档案工作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的“三有”建设;各类专业档案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档案馆要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接受县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三、切实加强“四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档案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档案资源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县档案局为主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档案馆(室)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资源管理架构”,全县各立档单位做到归档材料要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并强调“要按照《奉节县委员会办公室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的通知》(奉节委办﹝2013﹞27号),依法移交到县档案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县具有典型时代特征或历史标志性的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档案,按《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13﹞92号),做好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属于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12﹞58号),及时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工程项目档案移交进馆。
二是构建多层次的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一起统筹安排,做到一站式服务”,要健全档案资政机制,积极发展档案文化,“要将县档案馆建设成为县情教育和传统历史教育基地,成为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充分挖掘档案资源的现实和历史价值,努力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把“档案库”变成“智慧库”。
三是构建档案科学管护的安全体系。《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 “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八防”工作,“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设备和材料,不断改善档案保管保密条件。”要加快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加强对拟公开档案和拟上网内容的审核审批,做好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四是构建安全便捷的档案信息化体系。《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把数字档案馆建设列入全县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统筹安排”,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切实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争取县级各部门在2020年内、县档案馆在2018年内完成馆(室)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建成数字档案馆(室),建成覆盖广泛、内容丰富、检索方便、利用快捷的全县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平台。”
四、加大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着力建立档案事业发展长效机制。
档案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各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单凭档案部门一己之力,很难将档案工作做好。《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一是从加强领导和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县委、县政府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定期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档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全面覆盖。”二是从加大经费投入方面提出了“除正常的人头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外,将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经费按每年每卷不低于2元的标准纳入县档案馆常年预算。”“设立档案事业发展基金,每年至少安排30万元,用于国民档案意识培养、档案科研教学、编研出版等。”三是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全县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下基层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
《实施意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重点突出我县档案和档案工作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和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对档案和档案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为今后我县档案事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将推进新形势下我县档案工作的新跨越、新发展。
《实施意见》是我县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15号、渝委办发﹝2014﹞31号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县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档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依法治档能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档案部门在明确目标、把握形势,使档案工作服务依法治国建设的同时,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县档案局对全县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地位,提出了“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实施意见》指出,县档案局是全县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要不断强化行政职能,“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发展档案事业的能力,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行为。”县监察、人力社保、档案部门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社保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机制。
二、扎实推进档案馆(室)建设,着力夯实档案事业发展物质基础。
档案馆作为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不仅具备收集、保管、利用档案资料三项基本功能,而且还具备存凭留史、资政育民、发展经济等社会功能。要充分发挥档案馆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强化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就必须要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新形势下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纳入三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加快推进”,要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争取在2016年以前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服务便捷、节能环保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推进档案工作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设施、有保障的“五有”建设,各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设立推进档案工作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的“三有”建设;各类专业档案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档案馆要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接受县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三、切实加强“四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档案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档案资源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县档案局为主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档案馆(室)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资源管理架构”,全县各立档单位做到归档材料要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并强调“要按照《奉节县委员会办公室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的通知》(奉节委办﹝2013﹞27号),依法移交到县档案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县具有典型时代特征或历史标志性的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档案,按《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13﹞92号),做好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属于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12﹞58号),及时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工程项目档案移交进馆。
二是构建多层次的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一起统筹安排,做到一站式服务”,要健全档案资政机制,积极发展档案文化,“要将县档案馆建设成为县情教育和传统历史教育基地,成为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充分挖掘档案资源的现实和历史价值,努力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把“档案库”变成“智慧库”。
三是构建档案科学管护的安全体系。《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 “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八防”工作,“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设备和材料,不断改善档案保管保密条件。”要加快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加强对拟公开档案和拟上网内容的审核审批,做好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四是构建安全便捷的档案信息化体系。《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把数字档案馆建设列入全县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统筹安排”,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切实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争取县级各部门在2020年内、县档案馆在2018年内完成馆(室)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建成数字档案馆(室),建成覆盖广泛、内容丰富、检索方便、利用快捷的全县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平台。”
四、加大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着力建立档案事业发展长效机制。
档案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各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单凭档案部门一己之力,很难将档案工作做好。《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一是从加强领导和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县委、县政府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定期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档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全面覆盖。”二是从加大经费投入方面提出了“除正常的人头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外,将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经费按每年每卷不低于2元的标准纳入县档案馆常年预算。”“设立档案事业发展基金,每年至少安排30万元,用于国民档案意识培养、档案科研教学、编研出版等。”三是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全县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下基层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
《实施意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重点突出我县档案和档案工作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和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对档案和档案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为今后我县档案事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将推进新形势下我县档案工作的新跨越、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