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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却的记忆(图)

作者:高阳 来源:编研处 发布时间:2015-10-27 14:37:43 浏览次数: 【字体:

    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重庆市档案馆与南京市档案馆联合举办了《血与火浇铸的胜利——重庆·南京抗战记忆》展览。8月26日在重庆、南京同步开展后,迎来不少市民和各地游客参观,随后进行的重庆市市内巡展更是收获无数点赞之声。在这次展览中有数张珍贵的图片尤令人瞩目,它们就是在2015年10月9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的十一组南京大屠杀史料中的一部分。让我们再次走进这些照片,回顾这段不能忘却的记忆……
    第一组史料:《南京大屠杀“市民呈文”》
     “市民呈文”: 即南京市普通市民向政府及有关机构呈送的关于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反人类暴行的真实记录的文书。该部分档案主要形成于1938年2月至1946年1月,清楚记载了当时南京市民对家人被杀、被奸、被抓失踪的种种控诉以及他们的土地、房产、财物被占被抢被烧,以及请求政府及相关机构给予救助、赔偿的请求。

 

 

 

 图为哈马氏呈文

    哈马氏呈文节录:“……日寇由雨花门破城而入,……,氏媳马氏惊极涕哭,致触其怒。先将氏孙女存子五岁用刺刀劈开头颅,次孙女招子则洞穿其腹。继将氏媳马氏刺死,复将氏受伤之子国栋枪毙,连同氏媳腹内计大小五口,死于非命。其状最惨者,莫过同居聂太太全家男妇老幼九口同时遇害。次女二姑娘,敌将其四肢绑在长方桌之上,纵情轮奸,该女怒骂不绝,敌奸毕则刺其喉舌裂其腹,尚不足以遂兽行,觅一双妹牌香水瓶塞入阴户之内以为取乐……”。

 

 

 图为慧定呈文

    慧定呈文节录:“……敝庵前年事变之时惨遭摔毁,所有法器等物均被洗劫一空。敝庵尼慧定登场被弹击中腰腿部,而尼师及徒二人同时被弹击毙……”。
    在南京市档案馆内,有这类档案近1000件,可谓是日军在南京犯下的滔天暴行最直接的控诉与罪证。
    第二组史料: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的相关档案
    李秀英,彼时南京市内一名极普通又令人肃然起敬的妇女。南京大屠杀期间,已怀有7个月身孕的她与父亲一同躲入南京国际安全区内的美国教会学校的地下室避难。1937年12月19日,日军无视国际法的约束,冲入安全区内大肆屠杀。李秀英为拒奸淫,与日本士兵搏斗,脸部、腿部、腹部共中37刀,垂死的她被父亲送至美国教会鼓楼医院,经魏尔逊医生抢救得以存活,腹中胎儿不幸流产。当时在场的数位西方人士,包括南京国际安全区主席约翰.拉贝先生,对这段往事均有详细记载。美国教会牧师约翰•马吉更拍下了李秀英受伤、接收抢救的照片及影片,成为今日之铁证。1946年,战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上,李秀英勇敢的出庭作证,成为当时指证日军强奸中国妇女兽行仅有的三位女性之一。她的证词,包括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传票、法庭询问笔录、证人具结书以及在鼓楼医院接受美国医生魏尔逊救治时的现场照片成为了又一组世界遗产记忆。

图为李秀英在鼓楼医院接受救治的照片

    1995年8月,李秀英同另外9名战争受害者在日本对日本政府提起“731、南京大屠杀”等损害赔偿的诉讼,虽该诉讼请求后被东京地方法院驳回,但却促使法庭以判决书的形式承认“南京大屠杀、731部队的人体实验等侵害事实”,敦促日本政府应为过去的侵略行为“真挚地向中国国民谢罪”。1999年,李秀英更在日本本土赢得了对污蔑她悲惨经历及证人证言造假的右翼文人松村俊夫、相泽宏明诉讼的胜利,讨回1200万日元的赔偿。
    第三组史料:《程瑞芳日记》
    程瑞芳(1875年—1969年),时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今南京大学)舍监(即宿舍老师)。南京城破后,她未撤离南京城区,而是和院长明妮.魏特琳女士及另一位中国人陈斐然一起成立了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收容所,收容南京城内未及撤离的妇女儿童。

图为程瑞芳(前排左五)、魏特琳(前排左四)与金陵女大难民所部分工作人员合影

    《程瑞芳日记》是在2001年12月初,南京市档案馆整理馆藏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零散档案时发现的,这本小册子封面上写着“首都沦陷金校留守日记”字样。日记记录自1937年12月8日起至1938年3月1日止,正好是南京沦陷后日军在全城大规模屠杀的时间段,全本日记整整3万字,每字每句都在控诉这场惨绝人寰的烧杀奸抢。《程瑞芳日记》是首次发现的中国人记录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日记,与已经公之于世的外籍人士所著的《拉贝日记》、《魏特琳日记》及《东史郎日记》互相印证,堪称揭露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罪行的又一重要铁证。

图为《程瑞芳日记》中的一页

    《程瑞芳日记》摘录:“今晚有人跑到学校里,来得不少。日兵跑到他们这(家)里,要他们走,因为(日本)兵要睡(觉)。跑出来的人都是空手……这些人骇(吓)死了。……我辛(心)酸了,真是凄惨,不知明天还要闹出什么事情来……”
    1946年,程瑞芳远赴日本,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作证。她用自己在金陵女大安全区的亲历亲见,控诉了日军在中国南京所犯下的种种暴行。这份出证材料亦已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档案中发现并得到证实。在证言的最末,她写道:“我愿签名盖章证明此事,1946年4月8日。”
    第四组史料:“京字第一号证据”
    “第一号证据”:1938年1月,一个日军少尉军官拿着两卷120“樱花”胶卷到南京“华东照相馆”内进行冲洗,照相馆年仅16岁的学徒罗谨,在冲洗过程中发现里面有多张日军砍杀中国军民和侮辱中国妇女的照片,悲愤的他偷偷加印了一些照片,从中选出了16张装订成册,并亲手以“耻”字为这本特殊的“相册”绘制了封面。后来这本相册辗转到了罗谨的同学吴璇手中保管。1946年,吴旋将这些由日本人亲手拍下的照片交给了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作为南京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一号证据”出示,被当时媒体誉称做“京字第一号证据”

图为罗谨手绘之相册封面,笔笔透出中国百姓无声的血泪控诉

图为“一号证据”16张照片中的一张

    再次翻开这些照片,我们的心久久不能平静!11组南京大屠杀档案在抗日战争暨世界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申遗成功,意义殊大!这说明中国及中国人民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做出的卓越贡献、付出的巨大民族牺牲,是为全世界所尊重的!也说明我们的档案事业,在保护历史、传播真相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世界记忆遗产又名世界档案遗产,该项工程自1992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旨在对世界范围内正在逐渐老化、损毁、消失的文献记录,通过国际合作与使用最佳技术手段进行抢救,从而使人类的记忆更加完整。目前中国入选名录为10个,全球入选名录已达200多个。路漫漫而修远。相信通过一代代档案人的努力,必将有更多的集体记忆被我们重新认识和用心保护,令后世永不忘却!须知,不忘历史,即是最好的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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