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档案工作
8月21日,中共武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武隆委办发〔2015〕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
《实施意见》强调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依法治档、加大档案工作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大档案事业投入、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县委、县政府将加大对档案事业投入力度,逐步建成数字档案馆、民生档案数据中心、移民档案数据中心,将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档案总量增长和档案工作范围拓展的需要,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配备履行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县督查室要将档案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县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档案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机制;县档案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档案馆(室)、档案中介机构和服务企业的档案安全督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意见》是指导武隆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的贯彻落实,将对推动新形势下全县的档案工作、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武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实施意见》强调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依法治档、加大档案工作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大档案事业投入、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县委、县政府将加大对档案事业投入力度,逐步建成数字档案馆、民生档案数据中心、移民档案数据中心,将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档案总量增长和档案工作范围拓展的需要,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配备履行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县督查室要将档案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县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档案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机制;县档案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档案馆(室)、档案中介机构和服务企业的档案安全督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意见》是指导武隆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的贯彻落实,将对推动新形势下全县的档案工作、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武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