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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规范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管理

作者:余艳红 来源: 馆室处 发布时间:2015-04-16 09:56: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3月,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档案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国土房屋档案馆的一项课题成果,经过了3年多时间的课题研究。

《办法》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收集归档与移交、保管与利用、电子档案与信息管理、鉴定与销毁、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八章四十条。《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国土房管局的档案管理职责,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列入考核内容,定期督促检查,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还要求档案安全及保管保护等有关经费按标准纳入常年预算统筹安排。《办法》就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结合国土房管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如规定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内容应一致,应同时收集;对已归档档案更正,需要档案形成部门的书面申请,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等;要求加快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列入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办法》还提出建立完善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督查,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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