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认真贯彻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2013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以30号令,联合制定公布了《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庆市也及时提出了贯彻意见。彭水县档案局按照市局的安排,利用各种方式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规定》的活动,同时及时协调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局在乡镇、县级部门开展贯彻调研工作,并达成了共识,近日,联合向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下发了关于认真宣传贯彻《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并原文转发了《规定》。
通知一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职工开展学习,切实提高对《规定》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各机关档案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机制,把档案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明确专兼职档案员,建立符合实际的档案工作网络体系,实现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杜绝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三是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并将档案工作纳入考核机制,确保单位档案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强化执法,建立案件的移送制度,通知要求档案部门应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加大档案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档案法》执法程序和制度,做到有案必查,查有必果,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求档案部门在开展执法时,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员,应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到任免机关和监察部门依法查处,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通知一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职工开展学习,切实提高对《规定》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各机关档案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机制,把档案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明确专兼职档案员,建立符合实际的档案工作网络体系,实现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杜绝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三是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并将档案工作纳入考核机制,确保单位档案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强化执法,建立案件的移送制度,通知要求档案部门应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加大档案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档案法》执法程序和制度,做到有案必查,查有必果,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求档案部门在开展执法时,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员,应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到任免机关和监察部门依法查处,确保《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