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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提高治理能力 严格执行争做新时期楷模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4-05-15 14:38:4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准确、快速、全面地传达贯彻重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的通知精神,重庆市档案局(馆)于5月9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重庆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由市档案局(馆)党委书记、副局(馆)长郑永明主持并领学《办法》,局(馆)党组书记、局(馆)长李华强作重要讲话。
李华强同志指出,这个《办法》意义重大,是我们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体现方式之一,要全面深入理解《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并从三方面做好学习和贯彻。
        第一,要认真学习办法,掌握精神实质,保证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一开头就起好步。《办法》是贯彻我们十八大确定的改革总目标的具体体现方式之一,是通过提高公务人员自身的治理能力,特别是自我约束能力,来推进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总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活动成果之一。我们在提升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能力方面,要求各级公务人员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治理的规范化,是满足来自人民群众对国家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的需要,是提高我们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一种本质性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增强执行这个《办法》的内在动力和意识,使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一些。
        第二,要严格执行办法,担负起推进治理能力进步的历史责任。局(馆)党组要求局(馆)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特别是局(馆)领导要带头。《办法》中有17种对工作人员的追责情形,领导也是工作人员,这方面任何人无特权,同样适用。处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处室人员严格管理,建立快速的工作反应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办结告知等工作制度,保证机关运行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要加强劳动纪律,刚性执纪是保障,没有刚性执纪我们所有的执行都会落为一纸空文。局(馆)党组也将把执行这个《办法》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一样严格执行下去。
        第三,要系统掌握系列新规,争做新时期优秀干部的楷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不复杂、好理解、好执行的新规。作为一个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集体,我们的思想必须高度统一在党中央的总体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推进,要尽可能地、自觉地将我们党员的行为统一到党组织的要求上来,把我们公务人员的行为统一到公务人员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水准上来,执行系列新规时,要全面贯彻、全面执行,不能顾此失彼。
        李华强同志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强化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要严格执行“八严禁”、“十二不准”,要严格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总之要通过学习执行《办法》,转换为提升我们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的载体和手段,内化为自觉的行为,使我们这支档案干部队伍实现市委提出的“政治上更加坚定、思想上更加清醒、学习上更加自觉、落实上更加有力、工作上更加务实、精神上更加振奋”的目标,提升我们整体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档次,提升我们每一个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郑永明同志在会议最后作总结发言。他说,今天的大会很有意义,李华强局(馆)长在刚才的讲话中结合实际对《办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作了较为深刻的阐述,实际上是为大家学习《办法》所作的一次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学习辅导,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较强,希望大家下来能深刻领会,定能获益良多。他还要求局(馆)各支部要按照李华强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办法》的深入学习和认真讨论,严格执行《办法》,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机关党委要根据局(馆)实际,制定出具体的贯彻意见或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办法》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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