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陈 辉)日前,重庆市移民局、市档案局联合发布《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档案管理正式启动。
《办法》指出,三峡后续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是组织实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是三峡后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三峡后续工作统一规划、实施和管理,确保实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档案工作目标。
《办法》规定,重庆市三峡后续档案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政府全面负责、移民部门综合管理、档案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要求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单位“要保证三峡后续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办法》还对三峡后续工作档案的分类方法、归档范围、整理办法、档号编制原则、档案的验收与移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指出,三峡后续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是组织实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是三峡后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三峡后续工作统一规划、实施和管理,确保实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档案工作目标。
《办法》规定,重庆市三峡后续档案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政府全面负责、移民部门综合管理、档案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要求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单位“要保证三峡后续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办法》还对三峡后续工作档案的分类方法、归档范围、整理办法、档号编制原则、档案的验收与移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