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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档案局帮助区财政局档案“搬家”(图)

作者:杨小莉 来源:长寿区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3-12-04 09:46:14 浏览次数: 【字体:

        长寿区财政局拟定于明年三月底整体搬迁至新办公楼,现已进入搬迁筹备阶段,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搬迁过程中档案资料的安全问题,并为此召开了专题会议。但由于区财政局档案资料种类多样、数量巨大,各科室在清点整理过程中无法准确判断档案资料的价值和保管期限。长寿区档案局了解到该情况,与财政局办公室商洽后,决定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指导财政局各科室的档案整理工作。
        近日,长寿区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在区财政局办公室展开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分批次共接待指导了区财政局八个科室的兼职档案人员。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和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渝档发〔2010〕26号)的要求,结合各科室的具体情况,详细讲解了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整理规范和保管期限等问题。
        同时,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还对社保科的就业补贴表、财政拨款单,国库科已到期的财务凭证,支付中心电子数据备份及利用问题,金融科的合同管理,采购办的执行通知书,国资金融办的借还款文件、担保文件和经发科的电子申报材料、农机补贴花名册等方面存在的疑问,经过仔细了解情况后,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长寿区财政局的档案资料搬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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