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第10号令推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为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县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石柱县档案局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工作,不断推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加强学习,真实掌握10号令内涵。10号令出台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将10号令内容印发人手一本,并组织全体业务人员对10号令进行原文学习,局领导还亲自对10号令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贯彻要求进行了讲解,增强了业务人员对10号令内容的理解,真正意义上的掌握了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方法。
加强宣传,营造全县企业学习氛围。通过石柱档案信息网、在线交流等形式,迅速传达10号令文件精神,在全县企业上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其次制定转发了《重庆市档案局关于贯彻<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县有关部门、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加强指导,将贯彻学习落到实处。按照有关要求,10月初,局内派出业务骨干多次深入企业指导编制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在指导中,结合该企业档案工作实际,就如何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做了详细讲解,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已有一家企业已编制好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报我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