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天保工程一期科技档案移交区档案馆
为更好保存天保工程档案,使档案管理更为科学、规范,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南川区天保工程一期档案于7月18日正式移交区档案馆。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天保工程(一期)档案验收工作的通知》(办天字〔2012〕104号),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渝档发〔2012〕18号)的有关精神。南川区天保中心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并积极与区档案局联系,在档案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天保工程一期档案的收集分类、造册登记、目录编制、装订扫描、电子录入,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等各项档案归档工作。
此次移交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科技档案,跨越年度较长,年度为1998年至2011年 ;数量较大,共计档案271卷2325件,其中永久 29 卷317件、长期 236 卷1886件、短期 6 卷122件;同时,电子档案数据库一并纳入移交。
7月17日,经南川区档案局接收组检查验收,所有天保工程一期档案均达到入馆标准。7月18日,南川区天保中心与南川区档案局接洽,天保工程一期档案和电子档案数据库一并正式移交档案局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