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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档案局实行“三公经费”制度化

作者:肖慧敏 来源:垫江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3-05-19 08:54: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重要批示精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和垫江财政发〔2013〕165号文件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行政成本,我局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三公经费”。

一是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从严审核 “三公经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制定“三公”经费控制办法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公车运行维护严格执行  “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要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列支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公务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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