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档案工作首次纳入区委政府常年联合表彰
根据涪陵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涪陵委发[2013]14号),档案工作第一次作为综合性的、特别重要的工作列入了区委、区政府常年联合表彰范围,成为在区政府序中不仅被保留、而且列入区政府序列中、由区委区政府联合表彰的仅有6奖项之一。此奖励政策的落实到位,必将进一步调动全区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极大推动档案工作上新台阶,为尽早实现统筹城乡档案工作协调发展,早日建成西部档案强区奠定有力政策支撑。
自2007年涪陵规范津补贴及奖励政策,涪陵档案达标奖作为“五项奖励”之一被取消,档案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档案工作每五年由区政府表彰一次,每2年由人事局、档案局联合表彰一次。从2013年起,档案工作奖励规格提高,纳入常年区委区政府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