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进一步加强公文归档工作
近日,江北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当前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二十一条对公文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具体规定。
《意见》指出:“各单位应把档案收集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从公文起草到修改、报审、印发、清退、销毁,从来文签收、登记到拟办、传批、反馈、督办等环节,都要注重档案收集。”《意见》强调:“各单位应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准确界定机关档案归档范围。在实际工作中,尤其要注重收集本机关负责人在各种文件材料上的批示、各类文稿起草修改的过程稿等材料,以及在重要会议、活动中形成的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社会舆情和实物档案,机关人事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基建档案,对本机关工作、本机关历史沿革具有重要查考价值的归档材料等。”《意见》要求“加强档案系统整理,在定期移交机关档案管理部门或专业档案管理机构的同时,制作保留1—2套档案附卷,方便档案查找利用。”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江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文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对进一步加强全区档案基础工作和档案资源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