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档案局开展政府部门档案考核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有效地提升全县档案工作水平,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县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3]214号),彭水县档案局于近日启动对政府办、财政局、环保局等46个政府部门的档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本次检查结果将计入政府对各部门年度考核的综合得分。考核内容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档案室建设、机关档案业务等三个方面。考核由分管档案业务的刘维红副局长亲自带队,按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档案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县政府各部门档案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的通知》(彭档发[2013]11号)要求,统一考核标准,分组对各单位按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主要采取听汇报、查文字材料、实地查看的形式,对被考核各单位档案保管软、硬件建设,到期档案移交、2012年度文书材料整理归档、档案管理体制及职能发挥、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和当场点评。从而通过此次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档案行政执法意识,规范全县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