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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城乡建委工程建设领域学习贯彻《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作者:周明伟 黄萍 来源: 璧山县城乡建委 发布时间:2013-09-23 09:12:23 浏览次数: 【字体:

“还不知道档案不及时办移交是违法的,档案没收齐全、没收准确、没维护好档案的安全,都是违法。马上把八塘中学的食堂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在参加城乡建委组织的《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后,八塘中学总务处胡正洪主任如是说。

近日,县城乡建委通过会议、宣传栏、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分规定》的学习宣传,责成相关科室和工程建设单位从档案岗位职责落实、制度健全、设施设备的配备、档案收集的全面准确、档案移交的及时性、安全性等7个方面认真对照检查,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

 “我从事档案工作快20年了,终于盼来了档案管理实施行政问责的相关规定,这对进一步依法治档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乡建设档案主任彭利介绍,今后,城乡建委将组织城建档案职工进一步加强对该《规定》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强化档案职业道德和操守,在工程建设专业档案领域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确保建设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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