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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公安局机关档案工作顺利通过市一级标准复查验收

作者:唐燕 来源:石柱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3-09-14 07:44:00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12日下午,由市档案局馆室处邓国强任组长、市公安局档案科、县档案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复查组一行5人,到石柱县公安局开展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标准复查验收工作。
        复查验收小组采取“听、查、看、检、评”等一系列方式开展复查工作,首先听取了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就近三年来档案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随后实地查看了库房的档案设备设施,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等各种门类档案的收集与整理情况,同时还仔细查阅了各门类档案的检索工具以及档案的开发利用等情况。复查验收小组通过集中评议一致认为,石柱县公安局机关档案工作自晋升为市一级标准以来,局领导更加重视,配备了爱岗敬业的档案人员,档案库房硬件设施完善,各门类档案收集较为齐全、整理符合要求,档案统计准确、账实相符,编制有检索工具,开发利用效果明显,达到并保持了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准,复查验收合格。最后由复查验收小组成员宣读了复查意见,并由验收小组组长当场换发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证书”,刘政委代表县公安局接受了证书。
最后,复查验收小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与意见,要求县公安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以注意与改进,同时复查验收小组还提出,希望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巩固档案工作成果;加强对派出机构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档案收集,规范档案整理,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加强档案宣传和利用等工作,更好地为公安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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