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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公安分局再次荣获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作者:潘彬 夏荣烽 来源:渝中区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2-11-06 09:18:1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渝中区公安分局重新申报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评议会在分局12楼会议室召开。

市档案局、市公安局、区档案局一行6人组成的考评组在听取分局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实地检查了分局档案室的相关工作。考评组认为分局在档案行政管理、设施设备配置、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全市具有示范意义。市档案局馆室指导处张明全处长代表市档案局授予分局“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牌匾。

渝中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于晋苹对市档案局、市公安局、区档案局长期支持分局档案工作表示感谢,并要求分局档案人员不断深化档案信息化工作,加强档案工作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示范单位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应重新评议。2009年12月分局成为重庆市第一个区县局公安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分局再次被授予“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将成为分局档案工作的新起点。今后,渝中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档案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更方便、快捷地服务公安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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