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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协调会召开(图)

作者:王方安 陈作 来源:丰都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3-05-28 09:29:33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27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曹玲同志组织召开了全县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协调会。
        县民政局、县委党史研究室、财政局、县文管所、烈士纪念馆和六个镇乡分管负责人,分别就革命烈士陵园(墓)的保护和利用推进情况作了专题发言。
        会议指出,今天召开的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协调会是进一步落实县委十三届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精神重要举措,是更好地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本地的红色文化资源重要抓手,全县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旅游作用重大,将为丰都“建设三峡库区明珠,实现人民幸福安康”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曹玲部长对镇乡街党委、政府、民政、党史、财政和文物管理等相关部门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明确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任务和重点。今年全县重点抢救性保护建设革命烈士陵园(墓)11处。三是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推进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与烈士纪念馆负责陵园(墓)保护建设设计、检查验收,专项资金补助争取。县委党史研究室负责协调,与文管所共同对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的历史资料征集、整理,提供保护建设相关服务。各镇乡街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地革命烈士陵园(墓)保护建设。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县委第二十一次常委会要求“‘先市级,后县级’的原则,每年适当解决3至5处革命遗址保护经费”,组织专项资金按时划拨到镇乡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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