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档案局三举措确保土地确权档案顺利进馆
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档案这一重要民生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石柱县档案局增添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全县土地承包确权颁证档案全部按规定移交。
一、组织领导到位。石柱县档案局高度重视土地确权档案工作,将此项工作拿入议事日程,并专题研究部署,联合县农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石档发〔2013〕10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督促各乡镇将土地确权颁证档案按规定移交。
二、业务指导到位。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指派业务骨干人员到需要业务指导的乡镇进行现场办公与指导;精心组织各乡镇派工作人员到县档案馆参观学习已通过检查验收乡镇的土地确权档案;通过电话咨询及档案工作QQ群交流加强业务指导。
三、验收把关到位。业务指导科严格按照渝农发〔2010〕416号和石农地颁证办发〔2010〕13号、14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全县土地承包确权颁证档案能全部按规定移交档案馆。截止目前,全县32个乡镇有20个乡镇已通过检查验收移交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