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档案局重奖档案信息宣传报道
为加强忠县档案宣传报道工作,提高职工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保持良好的档案宣传报道势头,提升忠县档案工作形象,忠县档案局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制定了《忠县档案局关于2013年宣传报道考核办法》(忠档发〔2013〕3号).鼓励档案工作人员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站投送稿件。激励全局工作人员踊跃写稿,以确保档案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
近年来,忠县档案局对档案宣传报道工作非常重视,办法规定:对县委、政府主要信息刊物和《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中国档案网》、《重庆档案》、《忠州日报》、《重庆档案信息网》等采用的稿件予以20元至150元的稿酬。并且在年底以科室为单位,根据全年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信息数量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以调动职工积极性。对未获奖科室的工作人员,将取消本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资格,该办法的出台将不断提升忠县档案局信息宣传工作水平,让更多的人关注兰台事业,支持档案工作。。
近年来,忠县档案局对档案宣传报道工作非常重视,办法规定:对县委、政府主要信息刊物和《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中国档案网》、《重庆档案》、《忠州日报》、《重庆档案信息网》等采用的稿件予以20元至150元的稿酬。并且在年底以科室为单位,根据全年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信息数量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以调动职工积极性。对未获奖科室的工作人员,将取消本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资格,该办法的出台将不断提升忠县档案局信息宣传工作水平,让更多的人关注兰台事业,支持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