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档案局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
近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加强基层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丰都县档案局组成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组,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相关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丰都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定级满三年的县政府办、县信访办、名山街道、兴义镇等25个县级机关和镇乡街进行了认真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有:档案管理体制是否健全,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职责任务是否落实;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保护所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档案收集、整理、目录录入等基础业务工作是否得到巩固和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否有所加强和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否及时有效,档案检索工具、编研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复查组按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对复查保持原等级标准的单位给予确认;复查中对存在问题的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降级或吊销等级证书。
复查组按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对复查保持原等级标准的单位给予确认;复查中对存在问题的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降级或吊销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