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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出台撤销建制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明确档案管理

作者:李春乾 来源:九龙坡区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2-12-20 09:38:1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九龙坡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以九龙坡委办发〔2012〕22号联合印发《九龙坡区关于撤销建制村的集体资产处置办法》,规范撤销建制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第五章专门对档案工作进行了规定。第五章第十九条明确,在镇、街处置办的指导下,由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组整理并建立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档案,经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由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组交镇、街处置办,镇、街处置办负责移交区档案馆长期妥善保存。
        集体资产处置工作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撤销村建制批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或审计、产权界定等有关的资料;集体资产处置工作中的各种会议纪要以及决定重大事项的相关资料,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议事内容、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和分配清册;各时期张榜公布的影像资料;涉及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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