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档案局加强大佛寺“穿金”工程建档指导
近日,潼南县档案局副调研员熊光远率卜凤娟等同志到大佛寺景区管理委员会,对大佛本体保护修护工程(即第五次“穿金”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
潼南大佛始建于唐代,完成于宋代,是世界第八大佛、我国第一大金佛,大佛寺于1956年8月被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25日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五次“穿金”工程,总投资1000多万元,是潼南县重点工程之一,该工程从2007年起动,现已经接近尾声。潼南县档案局对此重点工程予以高度重视,派人专项跟进,进行专门的业务指导。
对做好该工程档案,档案局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一是严格按照工程、文物等资料档案的相关规定,对“穿金”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组卷、归档。二是对与“穿金”工程形成的文字、照片、音像等相关内容,原则上按照“问题分类”方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三是涉及“穿金”工程方面的档案资料须督促施工方整理装订后,按工程档案的相关要求移交给大佛寺景区归档。四是涉及“穿金”工程管理、宣传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原则上按照文书档案整理、立卷、归档。